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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浙江 长兴:持续强化日常监管

更新时间:2024-05-17点击次数:

  5月15日,湖州市长兴县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位于该县画溪街道的隆芝耀(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ABS塑料臭味影响周边生活环境,疑似无相关审批手续违规生产,环保验收作假。

  接到投诉信访件后,湖州市委、市政府,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长兴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何勇带领相关部门、属地负责人赶到现场开展督导整改工作,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

  记者在现场看到,隆芝耀(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生产情况正常,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门窗关闭环保。车间内部异味较明显,厂区及厂界无明显异味。据了解,该企业主要从事功能性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加工生产,技改项目环评已于2024年1月完成审批,部分生产线已投产,但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涉嫌无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该信访件,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车间异味管控措施,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完善危废仓库建设,防范环境风险。接下来,长兴县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推进企业问题整改,依法依规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